全县工商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制”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力度,促进全面依法履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州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工商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方略,不断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以开展执行力建设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快法治工商建设,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在全县工商系统建立统一协调、科学高效、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体系,逐步达到行政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全面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的水平,全面提高消费维权的水平,全面提高自身建设的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在全县工商系统落到实处,确保今年6月底前县局、基层分局行政执法“三制”的落实面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一)编制和实施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确保“定责”科学合理。县局机关基层分局要按照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责任的要求,将法定职权分解到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明确每个执法机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要结合本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实际,编制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执法岗位的“执法机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执法依据、工作规程、工作流程图”,确保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的全面实施。
(二)建立多层次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确保“评查”严格。
1、评议考核的对象和范围:全系统所有的执法机构、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的各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2、评议考核的内容:县局机关、基层分局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工作情况;县局机关、基层分局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等。
3、评议考核的方式。采取个人自查、互查互评、上级考评、外部评议等方式进行,建立“每月评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度考评”的评议考核制度。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评议考核结果与被考评单位和个人的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1)每月评查。各执法机构、派出机构的执法岗位人员建立《每月行政执法个人自查表》,每个月末对自己办理的各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自查;各执法机构、派出机构建立《每月行政执法考评表》,每个月末由其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所属人员办理的各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互查互评;对每月个人自查、互查互评情况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载,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年终对每个执法岗位人员做出整体评价。
(2)季度抽查。县局成立行政执法考评工作专班,建立《季度行政执法考评表》,每个季度末由考评工作专班对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抽查,抽查各类行政执法个案不得少于3%,不足5件的,全部评查,同时检查每月个人自查和互查互评的实施情况。
(3)半年检查。建立《半年行政执法考评表》,在每个年度的中期,由考评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一次对县局和基层分局的行政执法事项半年检查,抽查各类行政执法个案不得少于2%,不足5件的,全部评查,同时检查每月个人自查和互查互评的实施情况。县局内设机构、基层分局要在每年的6月20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向县局进行一次专题汇报。
(4)年度考评。建立《年度行政执法考评表》,组织开展县局对基层分局,基层分局对个人的二级考评。县局对基层分局的执法评议考核采取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考核主要检查落实“三制”工作情况,抽查有关行政执法的台帐、个案案卷和相关资料;外部评议主要通过函调、调查问卷征求当地政府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评价意见,走访地方政府和法院核查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结果。
(三)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追责”到位。执法责任追究是落实执法责任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系统各级要按照《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力度。要以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作为突破口,查办、通报一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此项工作由监察室牵头负责。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作配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制”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工商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县局成立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军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股负责办公室工作。各基层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作好实施工作。监察、人教、法规机构要按照分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该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分层落实责任,抓好全面落实。一是要把行政执法“三制”作为一个整体来抓。行政执法“三制”是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要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抓好落实,三者不能偏废。二是要分层负责,层层抓落实。从县局到基层分局要一级抓一级,一直抓到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所有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都要迅速行动起来,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在全县工商系统全面抓落实。确保今年6月底前县局、基层分局行政执法“三制”的落实面达到100%。
(三)突出工作重点,分步组织实施。一是在6月上旬县局、基层分局全面完成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把法定职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岗位和人员。二是在编制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开展多层次的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积极探索落实“三制”工作的载体。县局机关、基层分局除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外,要制作“执法岗位分布图”,通过有关媒介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印制单行本、制作桌牌、卡片等形式,反映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人员落实“三制”的工作内容。四是年底县局将组成考评小组到县局各股室、基层分局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制”的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岗位绩效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抓好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基层分局在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工作中要加强宣传。一是在系统内广泛宣传发动,使所有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积极投身到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工作之中,自觉按照工作要求落实执法岗位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全县工商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制”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认知度。三是要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和经验做法报送县局,县局及时总结推广。
(五)加强检查督办。建立“督查制”、“奖惩制”和“轮岗制”。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追究相应的责任,对拒不整改、屡次被通报的工商人员,予以轮换工作岗位。县局将不定期对县局机关和基层分局落实执法“三制”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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